新华社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陈国洲)近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与四川省合江县交界处的合江县临港街道长江码头旁,江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区域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长江非法捕捞案,在两地检察官监督下,被告现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将3.3万余尾鱼苗放生长江。
今年5月27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李某在毗邻的重庆江津区石蟆镇“扒子山”附近长江水域(禁渔区)使用可视锚鱼竿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鲤鱼3尾共计重7.18公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四川和重庆一衣带水,不少交界地区成为跨区域环境犯罪的高发地区。今年以来,司法机关连续查获多起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为此,两省市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在签订一系列加强司法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意见的同时,着重加强了打击跨区域环境犯罪案件的司法协同力度。比如江津区检察机关与毗邻的四川省泸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在查处李某跨区域非法捕捞案时,江津区和合江县两地司法机关协同发力,选择跨区域现场开庭审理,并监督被告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起到更好的司法震慑和宣传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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