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10日电 (王军)5月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开幕。此次会议,四川省政协常委、巴中市政协主席朱冬带来了一份《关于出台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的建议》的提案。
“巴中作为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为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朱冬说,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融入新时代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朱冬在提案中指出,2016年,国务院批复印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了巴中市“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地位和“原川陕苏区中心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等城市功能定位,并决定在原川陕苏区核心区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在多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但由于历史和自然等因素,巴中区位劣势明显、经济基础薄弱、支柱产业支撑乏力、自主发展能力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其他革命老区的发展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亟需中央和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朱冬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大川陕革命老区财力补助力度,设立“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川陕革命老区定额财力补助支持;提高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范围内的跨区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标准,在老区贫困地区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降低或取消市、县政府配套投入比例,对革命老区项目配套资金给予支持;进一步提高中央、省级教育、医疗等政府间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参照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成功做法,赋予革命老区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统筹权限,集中财力助推老区振兴发展。二是实行差异化政府债务管理政策,适度增加川陕革命老区政府债务限额,在新增债券分配时给予一定倾斜;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对政府性债务利息给予一定比例贴息;对化解历史存量债务特别是乡村公益性债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给予专项补助支持。三是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标准。将川陕革命老区所辖区县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提高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川陕革命老区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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