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福建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市民族乡村经济不断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泉州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公交车体广告、移动通讯短讯息平台、网站、自媒体等载体,及采取举办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海报、户外广告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分别在石狮市、安溪县、泉港区、惠安县、台商投资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共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演出、民族节庆、民族体育竞技活动16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信息)10万余份(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100余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261场民族宗教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泉州市巩固提升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石狮市郭坑回族村、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晋江市、丰泽区)和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经验做法,指导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丰泽区源淮社区、晋江陈埭岸兜回族村等3个省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系点工作,举办1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训班,组织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的互观互学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示范村(社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县(市、区)创建,争取每个领域都培育典型。2019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丰泽区源淮社区和泉州丝路文化艺术展览馆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郭惠芳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20年,晋江市陈埭镇等2个单位参评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鲤城区委统战部等6个参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区重点单位。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三个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单位为重点,推行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有序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地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关服务管理工作。丰泽区在社区中探索“一家四园五基地”服务模式、推行少数民族社区服务卡;鲤城区金龙街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站,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社区生活,进一步推动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常住居民同城待遇的实施;晋江市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列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永春县汇总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十九项优惠政策,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就业及社保医保,子女就学、流动摊点等方面提供同城化、均等化的规范管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形成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团结是人心基于共同理想目标而归拢聚合的状态,“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民心”,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是心与心的交换。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开创新局面,同样要紧紧依靠人民。泉州市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全市各族人民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共同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事业,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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