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危急时刻,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更要做好工作,不让矛盾纠纷问题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春节以来,全民抗“疫”,据江安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疫情期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工作要求,截至2月26日,全县受理案例213件,已成功调解209件,调解成功率为98%,对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有效助力。
“疫情期间,我们无法正常营业,根本就没有收入,这个仓库的租金是否应该适当减免?” 2月17日,江安镇调解员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时收到居民刘某强反映,他与江安县某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用于堆放售卖卫浴产品,约定2020年2月11日前应续交租金12000元,若逾期未缴纳,公司将收取滞纳金或终止合同。可由于疫情发生,卫浴门市根本无法正常营业,以前的货款也不能正常收回,刘某强经济周转困难,便与公司负责人唐某某申请减免租金,经数次沟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私营企业,靠收租金来维持正常运转,如果大家都要求必须减免,那我们也经营不下去,这件事没得商量,按合同办!”出租人唐某某不想让步。
江安镇调解员多次拨打唐某某电话被拒接,由于疫情期间不便当面调解,调解员便利用手机短信向唐某某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知识和在这种特殊时期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短信沟通,唐某某有所松动。最后,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刘某强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先交部分租金,并免收滞纳金,在疫情期间缓交剩余租金的口头协议。
2月18日,刘某强已向该公司支付3000元租金,唐某某也表示,待疫情结束后,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时间的长短专题研究对商户进行减免租金的方案。
“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特殊时期往往会有特殊的问题出现,我们必须要理清思路,才能找到有效解决的办法。”江安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纠纷有可能会被放大,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司法行政战线人员必须坚守一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这是对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效助力。
来源| 江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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