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新疆将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自治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实施健康新疆战略。
《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新疆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五方面重点任务。提出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等任务目标,为新疆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就了新蓝图。
中医药在很多重点疾病治疗中有特色优势,《实施意见》提出要做优做强骨伤、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银屑病、白癜风等专科专病,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同时,以疾病预防为重点,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围绕老年人、妇女、儿童、亚健康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稳定期患者,制定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向全民推广药膳食疗、情志调节、经络腧穴按摩和五禽戏、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新疆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规模化和规范化种植养殖。通过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和药用资源品种种植养殖目录、吸引区内外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设立“定制药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规划建设药材集散中心和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中药材流通产业链,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施意见》,新疆将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自治区中医药院校建设,增设中医康复医学、中药资源学和中药制药工程学等本科专业,逐步扩大中医药本科专业招生规模,并在职业技术学院增设中医药专科层次专业。在院校教育支持同时,促进师承教育相结合,从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加大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培养力度,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等方面着手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
新疆还将通过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稳定长效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以及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等保障措施,更好地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共同擦亮中医药文化瑰宝,助力健康新疆建设。(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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