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主线,始终把安全监管作为头等大事,根据全县“1+10”“1+3”专项行动统一要求,有力有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辖区内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监管形势持续稳定。
织密“防护网”
确保日常监管常态长效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以及镇(区、街道)家家到教育培训学习班等活动,就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突出“网格化”管理。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纳入镇(区、街道)大安全体系中,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建立属地镇(区、街道)市场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两个清单”,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
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组织监管人员参加7个批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有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3人、B类55人,居全市各县(区)局前列;聘请专家为基层监管人员登门授课,到企业现场教学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等常见特种设备监管知识;开展周末讲堂、业务技能比武、执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加大监管执法经验交流,实现监管能力从机关向基层传递、老手向新手传递,全面提升队伍监管水平。
绷紧“安全弦”
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如实填写报表,建立健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台账;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和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风险点、风险源清仓见底;明确班子成员挂钩分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成立专项督查组进驻各分局进行巡查督查。全县763家注册在用特设使用单位、10791台在用特种设备排查全覆盖。
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分析归类,形成问题、责任和措施“三个清单”;坚持问题隐患“销号”管理,要求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做到整治“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四落实,一般问题要求企业即知即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交办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1+10”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的334条问题隐患全部闭环整改到位。
严格监督执法检查。突出化工企业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超期未检、违规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隐患整治“回头看”,逐条分析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有无复发,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依然进行等,决不以罚代改、以“整改了”“处罚了”简单了结,确保隐患排查无遗漏、隐患整改全到位。
打好“组合拳”
确保本质安全见质见效
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电梯、气瓶充装单位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突出特种设备使用的“过程”管理。利用电梯内现有监控系统,建立电梯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维保全过程监管,倒逼小规模、低规格、不规范的维保单位退出市场;在气站进出口、充装台加装探头,实现气瓶进站-充装-出站全过程监管,推动安全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重点领域整治提升。围绕省、市关于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结合县情自筹资金聘请专家,对申请复产的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底数清、状况明、人员实,由专家逐企提交核查报告、明确问题意见,确保问题见底;指导企业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并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专家核查17家,整改到位并通过县级验收10家、市级验收3家。
推进特种设备信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将特种设备使用、维保、检验等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维保检验记录等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和可追溯监管,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运用大数据理念和“互联网+”技术,着力打破“监管难度大、手段缺乏、信息化程度低”等瓶颈,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下一步,该局将以省、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监管“唯此为大”的思想意识,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列为第一要务,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以高质量的安全监管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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