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广西将对船舶检验证书过期但持续处于营运状态的船舶和未取得有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遏制船舶长期脱管现象,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要细化措施,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微信等方式向辖区航运公司及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宣传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船舶检验部门要与海事部门形成合力,加强与海事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系和信息报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对《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但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已过期的船舶,依法依规向有关水路运输经营者下达不超过3个月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船舶营业运输证》已失效的船舶,将提醒水路运输经营者及时更换。加强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的船舶及其公司,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进行重点督查检查。船舶检验部门将认真核定检验证书过期船舶清单,加强检验管理及信息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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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