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呈高发态势,相关“黑群”“黑APP”等乱象频发,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期,中国证监会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青海证监局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上述违法违规活动线索。发动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摸排违法违规线索,对疑似配资平台、非法荐股账号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利用局官网持续向投资者推送政策解读、典型案例、风险提示等宣传警示资料,组织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投资者教育活动,揭露“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黑群”“黑APP”等的迷惑性、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与公安、通管、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对相关黑色产业链重拳出击、严惩不贷。本次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四类违法活动:
一、“股市黑嘴”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整治对象包括“股市黑嘴”及为其提供相关便利的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庄家等。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3.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4.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二、“非法荐股”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整治对象包括荐股机构和个人及为其提供相关便利的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等。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荐股。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
2.微博、微信荐股。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
3.软件荐股。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票价格走势等。
4.培训荐股。主要指通过推销“投资者教育”“炒股”课程,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荐股。
三、“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整治对象包括配资中介机构、软件开发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资金提供方等。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3.虚盘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交易系统。
4.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四、“黑群”“黑APP”
“黑群”“黑APP”是指为开展“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行为人借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创建群聊或开发上线APP应用,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黑群”“黑APP”作为开展违法活动的载体和信息传播媒介,应根据其所涉及的违法活动类型,分别纳入上述三类违法活动整治中予以清理。
青海证监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务必对“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各类违法活动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非法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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