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省广播电视局制发《关于全力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通知》,提出八项举措,支持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
通知指出,要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与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具体制定全力开展“三服务”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疫情期间,省局已开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或浙里办APP选择具体申报事项在线办理。进一步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平台作用,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大培育扶持,鼓励反映防疫抗疫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开通节目内容审查绿色通道,加快备案审核流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全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做好返工人员的管理服务。
通知明确,要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措施。用足用好降本减负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支持政策,提供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支持。多种途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运用各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基金补助,帮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困难企业纾困。
通知表示,要加大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争取将应急广播体系等广电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纳入全省小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加大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充分发挥浙江省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和广播电视行业传统优势,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跨行业发展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数字娱乐、数字生活等新业态。加大对广播电视对外贸易的支持,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出口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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